据交警九大队副大队长骆涛介绍,当晚8点20分左右,民警驾车由北向南巡逻至长江大桥南工字堡附近时,发现迎面过来一辆牌号为苏AW33ХХ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前大灯异常刺眼,涉嫌擅自安装、改装氙气大灯,当即通知回龙桥岗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。
车主戴某称,他觉得车辆原配的普通大灯不够亮。听朋友说起氙气大灯后,便花了3000元钱,私自将原大灯改装成氙气大灯。
民警表示,戴某私自改装氙气大灯违反了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15条的规定:“机动车不得安装、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、高音喇叭、大功率音响或者影响交通管理设施功能、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装置。”他们将据此对其处以200元罚款,并对违规改装的大灯予以收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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